湖北中恩建设有限公司

来凤县万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鄂2827执恢152号
本院在执行湖北中恩建设有限公司与来凤县万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此案为重复立案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鄂2827执恢15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向世贵
书记员  胡伦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