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梧升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5民初19576号 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8189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江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上海梧升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京鑫越极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3号科创基地223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梧升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鑫越极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6日立案。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以下币种同)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共计3,545元,由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