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苏0481执387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新恒防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长垣市余家镇板城村。
被执行人:南京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双联工业园双秀路29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新恒防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港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481民初94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河南省新恒防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申请,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