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星华装潢商店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503执45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星华装潢商店、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星华装潢商店与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8287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27489.50元,其中,本金282879.00元,利息37696元,案件受理费2771.50元,执行费4143元。本院已于2023年3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星华装潢商店。至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星华装潢商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7503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鲁 伟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