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三兴墙体保温材料厂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503执82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三兴墙体保温材料厂、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三兴墙体保温材料厂与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634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1000.00元,其中,本金66345.00元,利息13030.5元,诉讼费729.5元,执行费895.00元。本院已于2023年5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三兴墙体保温材料厂。至此,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三兴墙体保温材料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吉7503民初3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王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