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522执2563号
光山县金正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湖北小蜜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光山县金正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湖北小蜜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8518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13065.00元,其中,本金1185185元,利息13628元。本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光山县金正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光山县金正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1522民初341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