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粤0112执11203号
申请执行人:***,女,1993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雷州市。
被执行人:广东**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9日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在本案立案前已向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书已失效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对其的执行。
本院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其对本人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粤0112执1120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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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