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益邦工装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5-20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滨执一字第1098号
申请执行人滨州市益邦工装贸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滨州市益邦工装贸易有限公司与江苏一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经查询其银行存款,冻结并扣划,本案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4)滨民二初字第34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