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灵川县捷力干混砂浆有限公司、桂林漓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323执36号
桂林灵川县捷力干混砂浆有限公司、桂林漓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桂林灵川县捷力干混砂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桂林漓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了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