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甘0102执70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1年9月18日出生,住甘肃省定西市安宁区。
被执行人甘肃兰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618号1401室。
法定代表人曾建平,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甘肃兰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7)甘0102民初100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17)甘0102民初1008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葛永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金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