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道建设(中国)有限公司

苏州市东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苏州源昊防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05民终8130号
上诉人苏州市东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苏州源昊防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成道建设(中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136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8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因二审出现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0582民初1360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苏州市东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130元,本院予以退还。
审 判 长 沈军芳 审 判 员 郭 锐 审 判 员 孙楚楚
法官助理 姚冰馨 书 记 员 严苏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