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192民初18604号 原告: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汕头路22号广盛大厦20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37112154H。 法定代表人:**。 被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江***凯迪工业园管委会对面。 被告:襄阳雅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东津新区奥体大道与会展南路交汇处。 原告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襄阳雅乐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案于2022年11月15日立案后,原告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