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仁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扎兰屯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17民初9364号
申请人上海仁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扎兰屯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仁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扎兰屯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453,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上海仁创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扎兰屯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453,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张 莉
书记员 宋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