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黑2722执15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7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辽宁省盖州市。
被执行人:天工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557030071N,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高尔夫7403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工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天工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在限期内,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黑2722执15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