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亚平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被罚款二万元(S......
2 因雪莲路(崂山道-成林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人员履约较差;抽查沥青混凝土等检测报告不齐全等问题,被通报批评
3 因紫英路(环宇东道-新富路)道路、排水、中水、绿化,丰安路(先锋路-海河东路)道路、排水、中水、绿化工程中标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履约、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在天津市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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