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祥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祥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102执6511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祥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住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住,住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中弘广场****/div>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祥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破产案件已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鲁0102执651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华勇
审判员*东
审判员许莉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