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浙0782执507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住所地义乌市宾**181。
被执行人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
被执行人义乌双环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上溪镇四通西路51号。
被执行人***,男,1962年4月15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女,1962年4月1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女,1971年12月4日出生,住义乌市。
被执行人***,男,1969年4月12日出生,住义乌市。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被执行人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等(2016)浙0782执507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782民初310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月2日10时至2018年1月3日10时49分53秒止依法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被执行人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工业房地产。2018年1月3日浙江亿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91330782796476652H)以4039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工业房地产【权证号码: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b00010583、b00010580;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08)第1-9959号】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浙江亿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91330782796476652H)所有。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工业房地产【权证号码: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b00010583、b00010580;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08)第1-9959号】的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浙江亿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91330782796476652H)时起转移。
二、解除对原被执行人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工业房地产【权证号码: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b00010583、b00010580;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08)第1-9959号】的查封。轮候一并解封。
三、买受人浙江亿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91330782796476652H)可持本裁定书在三十日内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杨国巍

二0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代书记员**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6)浙0782执5075号之二
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与被执行人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等(2016)浙0782执507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2016)浙0782执507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需你单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一、解除本院作出的(2015)金义商初字第6525号中对原被执行人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工业房地产【权证号码: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b00010583、b00010580;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08)第1-9959号】的查封。解除本院作出的(2016)浙0782执5075号之一中对原被执行人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工业房地产【权证号码: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b00010583、b00010580;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08)第1-9959号】的查封,轮候一并解封。
二、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义乌市雪峰西路757号工业房地产【权证号码: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b00010583、b00010580;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08)第1-9959号】归买受人浙江亿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91330782796476652H)所有。由浙江亿升投资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91330782796476652H)注销证号为义乌房权证北苑字第b00010583、b00010580,注销证号为义乌国用(2008)第1-9959号,并注销证号为义乌房他证北苑字第c15112117的抵押登记。
附:执行裁定书一份
二0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