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某某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桂0205执210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3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715123565P。
法定代表人:黎敦满,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1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
被执行人***,男,1963年1月11日出生,水族,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被执行人***,男,1971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被执行人***,女,1973年3月16日出生,水族,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被执行人忻城县隆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山水福城忻思公路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21552259985K。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广西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庆远镇九龙路炮楼脚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81791338381H。
法定代表人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广西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被执行人柳州森岸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学院路36号聚福苑商业楼C座三楼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5886460984。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胜利路1号之一江岸明轩10栋3-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57968334961。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柳州海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东环大道286号兴佳山水福第2栋1-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779114502W。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2019年1月10日立案执行的广西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忻城县隆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州森岸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柳州海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桂0205民初127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忻城县隆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州森岸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市升立电梯机电有限公司、柳州海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案款6343472元,承担执行费59117元。现因申请执行人撤销本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桂0205执2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陈然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