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徽环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盛拓市政建筑有限公司与上海徽环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民辖终196号
上诉人上海盛拓市政建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徽环实业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20)沪0120民初2061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及审理要素确定本案管辖权: 一、管辖异议类型:□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二、地域管辖:□约、地域管辖定无效,适用法定■法定 三、法定:■一般地域管辖□特别地域管辖□专属专门管辖□涉外 四、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据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  盛萍
书记员  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