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302执665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市市政工程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鲁1302民初3441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付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将被执行人从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屏蔽,并解除限制高消费、冻结、查封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