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龙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 因于2019年4月30日参与蚌埠第二中学低压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投标中与另一家公司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八(人民币12918元)罚款,取消公司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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