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影响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鸡西哈达水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影响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黑03执70号 鸡西哈达水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影响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鸡西哈达水务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影响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鸡仲字[2022]第19号裁决书,黑龙江影响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给付鸡西哈达水务有限公司多付工程款198922.62元、仲裁费7517.68元、处理费1127.65元,在执行过程中,黑龙江影响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全部履行完毕,现作结案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