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意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意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唐山宇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2执16542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意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特步大道238号办公楼2楼。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唐山宇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润区刘家营乡刘家营村东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滦县杨柳庄镇南
法定代表人:**。
安徽意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唐山宇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票据纠纷一案,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2执16542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