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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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青2823执32号
申请执行人:***,男,公民身份号码:XXX,1981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
被执行人:四川中建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99968981A,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1栋2**14号楼3号。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中建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青28民终9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0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635783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8758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635783元及执行费。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8民终9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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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