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02执1717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济南法奥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02民初620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3月25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02民初6201号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