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美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津0116民初66541号
本院受理原告天津美意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葛新新 人民陪审员  边秋实 人民陪审员  陈景凤
书 记 员  李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