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政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84执恢3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宝应县人,住宝应县。
被执行人:***,男,1961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宝应县人,住宝应县。
被执行人:扬州政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宝应县安宜镇。
关于***申请执行***、扬州政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案号(2020)苏1084执688号】,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全部自动履行完毕,本案执结,申请人***申请法院结案。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1023民初634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吴 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邱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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