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华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靖江市智汇贸易有限公司、黄金林、靖江市智琛港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1282执恢485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华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7394268277,住所地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高远。
被执行人:靖江市智汇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053519375R,住所地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女,196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靖江市。
被执行人:靖江市智琛港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3141085409,住所地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6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靖江市。
本院在执行江苏华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靖江市智汇贸易有限公司、***、靖江市智琛港务有限公司、***为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江苏华宇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靖江市智汇贸易有限公司、***、靖江市智琛港务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18日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第四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1282执恢4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徐 华
审判员 赵浩平
审判员 郭满秋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许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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