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133执保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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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与重庆市永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马边分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现依法冻结被执行人财产如下:冻结了被保全人云南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马边分公司账号为2239×××××090、2239×××××614的银行账户;冻结了被保全人重庆市永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号6510×××××932、5105×××××538_1、5105××××888_1、5205××××916_1、5000××××888_1的银行账户。被保全人重庆市永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5000××××155_1的银行账户本院实施了三次冻结措施,系统反馈该账户已经销户,冻结失败。现已结案。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