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321执1000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华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砀山县人民法院(2019)皖1321民初290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22日自动向本院案款专户汇入420000元,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砀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