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西东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解 除 财 产 保 全 通 知 书
(2022)桂0903执保123号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广西东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作出(2021)桂0903民初76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对广西东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现将该案财产保全结果告知如下:
本院已解除对被申请人广西东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及网络支付账户的冻结。
特此告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