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旺港物流有限公司与天津开发***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津0112执3142号
申请人:天津旺港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西区)旺港路15号-A。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天津开发***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奥运路11号2-2-542。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本院受理天津旺港物流有限公司与天津开发***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12民初4775号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