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702执保319号
申请人陕西XXXX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汉中市XXXX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2020)陕0702民初458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本院执行局依(2020)陕0702执保3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0年9月11日解除冻结被执行人汉中市丰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汉中椰岛广场支行(账号为10XXXXXXX219)的存款662653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702执保319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2020年9月20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