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盛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盛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双威特种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皖0322执1510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盛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北段西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35675357430(1-1)。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蚌埠双威特种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东段,组织机构代码59865356-6。
法定代表人:倪申,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省盛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蚌埠双威特种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安徽省盛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0322执151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张勇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