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闽鹏新型建材厂与被执行人南京环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116执1136号
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闽鹏新型建材厂、南京环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六合区程桥闽鹏新型建材厂与被执行人南京环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于2021年1月10日作出的(2021)苏0116民初203号民事调解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2021)苏0116民初20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