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鑫泰阀业有限公司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开封市鑫泰阀业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京0102民初33151号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1号楼12层1210房间。
法定代表人:褚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瑞华,黑龙江风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开封市鑫泰阀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尉氏县朱曲镇北街。
法定代表人:黄四央。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开封市鑫泰阀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5日立案,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刘 丰
人民陪审员  刘志远
人民陪审员  果振敏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法官 助理  唐 莹
书 记 员  徐军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