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四川德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702执恢669号

**作、四川德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作申请执行四川德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川1702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书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12月8日恢复立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人履行工程款10万元整,剩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至此,**作申请执行四川德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未履行部分已和解并自动履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