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路创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11执保171号
洛阳路创实业有限公司、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豫0311执保171号一案,于2021年2月18日立案执行,由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现已按照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