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02执3416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华洋创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湖南鑫华龙安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已生效(2020)湘0102民初16092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04月27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审判长 李 丁
审判员 朱阿军
审判员 王雅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钱江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