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504执1168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酒城大道三段16号1号楼13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10502MA6228B7X6。
被执行人: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朋云路6号综合路五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32237062M。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四川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中达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20)川0504民初1116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2020)川0504民初111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支付义务,现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