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万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凭祥市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终结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桂14执12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万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建政路31号广西二轻大厦7层725号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凭祥市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凭祥市南大路418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广西万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凭祥市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凭祥市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19年11月29日被依法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14执恢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黎杰
审判员黄飞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何娟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