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湘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岳阳市湘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湘0602民初3488号之二
原告:***,男,汉族,1994年11月15日出生,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君,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振华,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岳阳市湘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徐晓辉。
被申请人:**,男,汉族,1986年7月27日出生,户籍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原告***与被告岳阳市湘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2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卫洋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谢瑶
书 记 员 廖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