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依格欣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依格欣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长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9执保2987号

申请人深圳市依格欣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八卦岭工业厂房**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6864T。

法定代表人邵国文。

被申请人深圳市中科长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民治大道与工业东路交汇处展滔科技大厦**B1010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1377774G。

法定代表人曹华党。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9民初1782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申请人深圳市依格欣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户名:深圳市依格欣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账号:01×××53,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价值151280元的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中科长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51280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执行员  雷诗妍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彭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