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山东安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鲁1324执2057号 申请人***,男,1971年4月27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兰陵县。 被执行人***,男,1977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临沂市北城新区。 被执行人山东安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兰陵县县城东兴路西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2018)鲁1324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安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保证该案的顺利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东安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7234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详见清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