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5执保407号
申请人:淄博富久源塑胶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国际塑化城中瑞大厦6楼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321823235G。
法定代表人:李修远,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道81号**发展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2360777257。
法定代表人:耿建明,董事长、董事。
被申请人: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新开寺村居民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582842872K。
法定代表人:龙绍勋,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重庆初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38号都凯润天晋7幢1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YX38M62。
法定代表人:沈青中,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申请人:深圳极客畅想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龙景小区5号六维商务中心2栋二层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DHPC2N。
法定代表人:何剑花,总经理、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无锡南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273-3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4YTAD9K。
法定代表人:冯萍,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梁溪区志林建材商行,住所地:无锡市广益路307号16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213MA1PX2UK1M。
经营者:陈琳珍。
被申请人:淄博玖博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齐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0951025198。
法定代表人:刘鹏,执行董事兼经理。
申请人淄博富久源塑胶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初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极客畅想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南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梁溪区志林建材商行、淄博玖博货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人淄博富久源塑胶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初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极客畅想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南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梁溪区志林建材商行、淄博玖博货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淄博富久源塑胶有限公司以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淄博富久源塑胶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初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极客畅想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南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梁溪区志林建材商行、淄博玖博货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淄博富久源塑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刘永军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张晓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