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3130执937号
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610732元。目前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33136.32元。因该承揽合同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2022年1月7号退还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265180.87元。现双方当事人经协商,龙山万汇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公司名下坐落于龙山县兴隆街道办事处新城大道旁(万汇国际商品博览城)×区××-×幢×××号(房号:×××-×-×××)房转让给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用于抵偿应支付给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33136.32元及应退还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质保金265180.87元。申请执行人重庆瑞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