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604执13545号
佛山市悦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滢、佛山市豫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聚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悦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滢、佛山市豫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聚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粤0604民初26692号、(2023)粤06民终4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3年6月28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案被执行人佛山市聚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动缴纳执行款311367.93元(包含执行费3712元)。
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承办人:***、张蓥
联系电话:0757-8253××××、8303****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