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蓉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昌都市某某深商贸有限公司、四川蓉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藏0302民初713号 原告:昌都市***深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00MAB04DRH58。 法定代表人:**。 被告:四川蓉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82629289K。 法定代表人:**。 被告:四川蓉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00MA6TDC0F0B。 负责人:**。 原告昌都市***深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蓉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蓉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立案。原告昌都市***深商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31127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昌都市***深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 拉  西 审判员 ***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西热江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