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吉顺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108执保2322号
广西吉顺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广西吉顺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3日根据已生效的(2021)桂0108民初748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2月24日,解除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建行)存款303579元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桂0108民初748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