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铜陵市中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某某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705执恢65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铜陵市中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33027171N。

法定代表人:叶显锋。

被执行人:***,男,1969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div>

被执行人:***,女,1973年01月13日出生,汉族,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div>

被执行人:崔三反,男,1969年04月27日出生,汉族,住,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div>

被执行人:铜陵市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矶山街道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551830780H。

法定代表人:崔三反。

本院在执行铜陵市中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崔三反、铜陵市三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本市五环国际花园17栋304室不动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金灿

审判员  华时来

审判员  方 磊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徐 飞